必須提交所有大貨色樣。所有大貨必須以電子文檔的形式提交。每次更多可測量一種顏色的20套
大貨樣,對同一種顏色可進行多次測量。
(1)將獲得認可的電子色樣測量結果作為大貨標準保存在QC軟件(Colortools QC 或Color-iQC
)中。該認可測量結果將用作所有大貨評核的標準。
(2)每批產品的樣品都要測量。比照獲得認可的色樣出來那個結果對初始的大貨進行測量。評核
后來的大貨時,也可從數據中調出先前獲得認可的大貨進行比較。
(3)大貨樣必須與獲得認可的色樣標準極為接近。為確保裁剪與縫紉時顏色的一致,強制要求大
貨樣組密集在認可的色樣標準周圍。染色塊沒有聚集在獲得認可的色樣周圍或位于先前獲得認可的大
貨樣內時,供應商在轉交給CTL檢測試驗室前將其去除并重新處理。
(4)完成每種大貨樣品的電子提交表格。使用“復制”/"粘貼"按鈕復制數據(僅在Colortools中
有此快捷方式)。
(5)將大貨測量結果電郵至采購商。在電子郵件的主題欄注明所提交的內容為大貨。
(6)采購商將把相應的顏色套裝 Envision的標準低圖像上并對大貨進行目測評核。QC軟件中的
聚集特點也將用于評核。合格/不合格決定將基于目測評核結果如何。
(7)采購商將在受到測量樣品后一個工作日內將測試結果電郵給供應商。
(8)采購商將在電子大貨樣報告 (SBE)中附上一個備忘錄,要求供應商提交從報告中隨機選出的
具體大貨樣品,以作確認之用。采購商不會就每一個報告都要求提交實物樣品。
(9)大貨樣必須附有“樣品提交表格(sp-1)”,必須附有已完成的“顏色評核申請(CE-1)”,申請
表格上必須含有電子大貨樣報告編號。
(10)采購商將簽發報告(sb),確認實物大貨樣獲得通過。測量大貨樣—素色。
供應商認證
這是為了確保供應商與采購商在顏色方面準確地傳遞和溝通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供應商認證要求
如下:
(1)程序要求:經認證合格的供應商將遵守說規定的所有與顏色質量控制有關的程序。
(2)儀器要求:經認證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有經核準的分光光度計。
(3)服務要求:應與當地的代理機構或地方辦事處簽訂服務合同,對風光光度計進行維護,以確
保儀器功能正常。
(4)軟件要求:為與采購商建立顏色結果數字交流通道,供應商應備有1.3R4或以上版本的
Colortools QC或Color iQC軟件。供應商將使用經核準的表格和數據欄對數據進行收集和交流。整個
認證過程必須嚴格地按照顏色認證程序執行。評核流程包括如下步驟:
1、檢查供應商儀器和服務要求;
2、分光光度計的服務程序;
3、標準照明評核;
4、實驗室條件;
5、病毒檢查;
6、校準標準;
7、軟件配置;
8、對操作員的評核,供應商必須每年更新其認證。如有需要,可安排臨時評核。